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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咨询标题: 开封阶梯水价定量不合理问题
咨询用户: anonymous
咨询类型: 普通
发表时间: 2022-09-15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咨询内容: 开封阶梯水价一档120吨,二档180吨,三档180以上,而郑州的一档180吨,二档300吨,三档300以上,为什么开封定的这么低,老百姓都不够用,都要交高价水费,而非居民用水不限量4.8一吨,居民超180要8。5一吨,所有这个定量很不合理,大多数老百姓120-180都不够用,都要交很高的水价,负担很重。能不能加大一二档水量?
官方回复: 尊敬的杨女士您好!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定的总体要求是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约用水为核心,利用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发改价管[2014]1179号)对阶梯水量的规定为“第一级水量基数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应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目前,我市居民用水第一阶梯用水量占居民用水量的比例达到92%,第二阶梯用水量占比5.3%,充分说明我市阶梯水量的设定既符合省政策规定要求,也符合我市实际。目前确实存在一部分人口较多(五口人以上)的家庭,第一阶梯水量不够用的情况,我委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过程中将考虑对家庭人口超过五人的可以申请增加第一、二阶梯水量。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