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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封市价格形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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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封市价格形势分析

 

2022年开封市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消费品市场供需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呈现低开高走、冲高震荡回落态势,全年物价涨幅低于调控目标,价格总水平基本可控。根据国家统计局开封调查队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下同)上涨1.1%,相比去年同期上涨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涨幅省内排名与新乡市、济源市并列第15位。

整体来看,2022年开封市物价既受到疫情防控带来的冲击,也有来自经济恢复和输入性通胀的推力,物价运行总体平稳,具体表现为食品稍强非食品稍弱、消费品强服务弱的特征,其中,食品类、能源类价格冲高回落,居住类、服务类价格稳中有降,工业产出品类价格平稳运行

 

一、开封市2022年价格基本情况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类价格六涨二跌。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3%、衣着类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3%、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4.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1.1%、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9%,居住类价格下降0.9%、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下降0.7%。八大类商品和服务所包含的24个小类中,除了交通类、药品及医疗器具类和家庭服务类价格涨幅分别为6.7%、5.6%、4.0%,其他各小类价格涨幅基本没有超过3%,其中有7个小类价格出现下降,显示我市物价结构性涨跌分化特征明显。

 

二、开封市2022年价格走势特点

2022年开封市价格市场主要表现为五个特征: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稳定,CPI上涨1.1%,1-12月价格涨幅均未超过3%的警戒线,处于低通胀区间,物价总体可控。在天气变化、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以及国内外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物价波动复杂化加剧的情况下,我市体物价仍然保持总体稳定,成就来之不易。二是食品价格尤其是猪肉价格上涨仍是影响CPI涨幅的主要因素。猪肉价格冲高震荡回落,但是全年相比去年同期仍有18.4%的上涨,影响CPI上涨0.38个百分点。另外,食品价格走势也是我市有别去其他地市,CPI保持省内位置靠后的主要原因,我市属于农业生产大市,受疫情防控影响,农副食品外运困难导致我市部分品种价格低于往年,尤其是蔬菜、水产、奶制品等品种价格下降拉低了我市整体物价。三是俄乌冲突以及全球流动性资金泛滥,国际粮食类和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飙升并高位运行,产生较强的输入性通胀影响。受其影响,3-6月粮食类和资源类产品价格快速攀升,并推动我市CPI持续走高。四是调控政策对价格的影响明显。国家储备粮的多次投放在较大程度上抑制了粮食类价格上涨;猪肉在8、9月两个价格高点时受中央储备肉投放政策影响触顶回落,12月猪肉价格在国家收储政策影响下基本触底;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更是受我国贸易政策和国内经济调控政策双重影响出现较大波动。五是我市物价上涨并没有全面反映当前物价水平,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指数的核心CPI仅有0.2%的上涨,结构性涨跌分化特征明显。种种情况显示,目前我市物价的波动主要来自供给端的推动,需求整体不强,其中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坚挺,非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供给需求均受到抑制,价格低迷不振。

 

1、食品烟酒类价格仍是影响我市CPI涨幅的主要因素。

2022年国内经济降速运行和居民需求低迷减缓了工业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压力,从而更突显了食品烟酒类价格涨跌对我市物价指数的影响。一方面,除猪肉价格以外,干鲜瓜果类、粮食类、蛋类价格也均有较大涨幅,分别上涨12.2%、6.9%、6.8%,分别影响CPI上涨0.22、0.14、0.03个百分点,是影响我市CPI涨幅的重要因素;蔬菜类和水产类价格分别下降5.9%、5.8%,分别影响CPI下降0.14、0.15个百分点,部分抵消了上涨品种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多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市农副食品价格波动加剧,影响CPI走势震荡明显,其中,7、9月年内CPI两个峰值分别是由粮食和猪肉价格上涨推动,并导致食品价格指数年内2次突破6%的警戒线,10月以后猪肉和蔬菜价格快速回落影响CPI持续出现回落走势,12月我市蔬菜价格反弹并影响CPI涨幅触底反弹。

 

2、工业品价格小幅上涨。

由于我市属于资源消耗型城市,资源和能源价格的任何波动均对我市价格形势产生较大影响,2022年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工业品价格形势复杂多变。一方面,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是一个长期趋势,同时疫情不确定性长期存在也导致居民收入增速放缓,我市工业消费品需求增长缓慢,价格上涨支撑力不足,工业品价格指数主要受资源能源价格上涨推动出现被动式上涨,我市2022年工业品价格指数上涨2.5%,扣除能源的工业品价格指数仅有1%的上涨;另一方面,世界各国陆续实施加息政策和国内经济降速运行导致国内工农业生产资料类价格持续回落,也拉低了工业品价格指数涨幅,其中,螺纹钢4300元/吨(12月价格,同下)、线材4500元/吨等建材金属价格同比分别下降18.9%和16.8%,电解铜6.85万元/吨、电解铝2.13万元/吨等有色金属价格同比分别下降3.5%和5.3%;烧碱1250元/吨、合成氨3950元/吨、煤炭900元/吨等化工原料同比分别上涨56%、8.2%和12.5%;0#柴油7.23元/升、92#汽油7.59元/升等成品油价格分别上涨6.8%和7.2%。

 

3房地产市场低位运行

国家“房住不炒”相关调控政策制定并实施以来,开封市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2022年在外围楼市受房地产政策松动影响出现小幅回暖的情况下,我市仍未挽回房地产市场颓势,当前均价6200㎡,在去年持平,已经低于2017年价格水平,非开封市户籍投资型客户基本消失。预计随着房地产政策逐步调整和购房者预期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市房价将逐步过渡到平台整理区间,未来不存在价格大幅涨跌的基础,土地出让与商品房销售均将以“量跌价稳”为主。

4、服务类价格基本稳定。

受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增速放缓影响,2022年我市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各类服务性消费的供给和需求均受到抑制,价格低迷不振,12月份社会生活经济秩序恢复,服务价格出现小幅回升,但是对全年物价影响有限,其中,除了因疫情防控影响的家庭服务类和养老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4.0%和4.1%,监测范围的各类服务价格涨幅均未超过3%,在外住宿类、美容美发洗浴类价格出现较大降幅,分别下降11.9%和6.8%。预计随着经济形势逐渐好转,在通胀预期的影响下,人工成本等刚性上涨仍将推动服务类价格重拾上涨走势。

三、稳定2023年物价形势几点建议

展望2023年我市物价走势。食品方面,猪肉价格震荡下行长达半年之久并且已经低于盈亏线,随着消费量增加,预计2023年一季度猪肉价格将有一个触底回升的过程,以及我市农副食品外运恢复通畅,均对食品类价格上涨产生压力;同时,元旦春节期间随着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消费的增加,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物价指数。工业品方面,我市工业品产能相对过剩,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市场整体供大于求,以及服务业价格上涨预期减弱,均减轻了当前物价上涨的压力,虽然随着社会生活经济秩序恢复正常和“国务院33条”和“河南省90条”等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将会提振居民消费信心,进而推动消费品价格出现上涨,但是在全球经济低迷的预期影响下,能源、资源等全球定价商品价格上涨乏力,减轻了非食品类价格上涨压力,预计2023年对我市物价影响最直接的仍将是食品类价格,努力保持食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仍将是价格工作的主要内容。

综合来看,当前我市粮食生产连续丰收,生猪产能合理充裕,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基础能源保障有力,保供稳价体系进一步健全,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预计如果没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我市2023年CPI将呈现先低后高、震荡小幅上涨走势,仍将处于温和区间,出现全面通胀或通缩风险的可能性很小。

当然,也应当看到,随着国内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影响价格异常波动的因素也越来越复杂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物价走势仍然充满诸多变数,为保持我市价格总水平稳定和健康,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走势分析,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对价格趋势性变化的分析预测,根据经济和价格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监测分析工作。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实行跟踪监测,发现异常波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我市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当前应加强对农副食品价格上涨的舆情监测,及时核实、反馈媒体反映的农副食品价格上涨问题,切实做好市场预期和社会通胀预期信息发布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引导社会理性消费。

2、农副食品方面积极推进保供稳价政策实施,继续把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抓手,增加生产、保障供给,搞活流通、降低成本,利用信息化推动农副产品生产销售现代化。大力发展农副食品生产,认真组织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制度,着力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稳定生猪、蛋鸡生产,加快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保障主要农副产品供给,稳定价格波动频率。严格执行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励城市连锁超市、高校、大型企业、社区与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对接,建立“畅通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中间费用。创建集贸易、物流、金融服务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和物流平台,搭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终端消费者的产销直供的电子现货交易平台,改善产销信息不对称,实现农民直接与消费者对接,以解决目前时常出现的农产品产销难问题。

3、工业生产方面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纾困帮扶中小企业,全力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产业由粗向精转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和“国务院33条”、“河南省90条”等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减费降税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和要素保障能力,压缩企业经营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和合理诉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4、服务业方面加快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行业价格监管体系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服务业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根据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价格发展形势,妥善推进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资源类价格改革进程。

5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更好的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我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横向联系,在建立联动机制常态化的基础上,根据物价走势,提前安排财政预算,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足额到位,并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以更高的标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6加强储备工作,落实储备计划。食品储备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是支持和确保食品供应安全的重要前提条件,相关部门应需进一步细化食品储备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积极筹措储备资金,规范猪肉、粮食储备管理,并拓展更多储备品种,合理安排储备种类与数量,建立健全收储投放机制,并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有效稳定市场、平抑物价、调节供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7、强化市场价格监督与监管,做到及早发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在国家逐步放开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大趋势下,价格主管部门应将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督检查作为主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价格监测预警部门应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经常性的市场价格巡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和波动情况,对影响市场价格波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疏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而对于有意破坏市场价格,人为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应一经查实,从严查处,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商品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正确引导群众消费预期,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稳定的价格环境。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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