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对国道310线南移开封境(开封商丘交界至S223滑确线段)新建工程特许经营方案进行评估,根据《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汴发改投资〔2020〕259号)文件要求,现公开选取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国道310线南移开封境(开封商丘交界至S223滑确线段)新建工程特许经营方案评估。
- 二、相关要求
(一)具有公路专业甲级资信登记证书或甲级综合资信等级证书;
(二)拥有特许经营方案评估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应提供的申请资料
请于2024年11月25日18:00点前将报价文件(主要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扫描件、资信等级证书扫描件、报价、相关经验证明材料等)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科邮箱。
在符合基本要求前提下,我委将综合考虑报价、工作经验等因素,择优选取。申请结果经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申请结果电话反馈相关参与询价的机构。
联系人: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科 0371-22669816
邮箱:jtnyk999@126.com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