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等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工作方案》《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工作方案》《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工作方案》《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物流降本增效攻坚工作方案》《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工作方案》《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工作方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工作方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攻坚事项牵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任务落实。各县区要细化工作举措,协同推进工作方案实施。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强化任务落实
要健全日常联络、情况汇总、信息通报、会商沟通等工作机制,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任务安全完成、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对重点攻坚任务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帮助经营主体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良好氛围。
2025年7月25日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关于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通报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违规案例,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落实“非禁即入”要求,营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主要包括:1.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2.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3.行业壁垒造成准入规则不平等;4.政府监管能力不足不敢进行审批;5.违规扩大审批范围、变更或增设审批条件;6.审批权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7.对外地企业设置准入限制;8.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要求,违规设置外资企业准入限制;9.因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空白导致政府在土地、规划、消防等要素保障环节不作为、不予审批或者推诿审批职责;10.准入要求设置矛盾,互为前置条件;11.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不清晰不透明加大经营风险;12.准入标准过高、审批流程过长;13.无故拖延审批或已经获得审批但政府拒绝办理其他相关手续;14.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类似的违规情况;15.其他违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情形。
(一)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市级涉市场准入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牵头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对违规增设准入事项或条件、违规扩大准入范围等情况予以纠正;对既无依据又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市场准入规定予以废止。按照下管一级、分级负责原则,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拟清理文件台账。对拟修改或废止的文件,按照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修改、废止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县区同步开展上述工作。
(二)开展市场准入壁垒线索征集。清理整治行动通过多种渠道征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线索。征集问题线索渠道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发布征集公告。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并在各级地方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布,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市发展改革委畅通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信访渠道,发布网络线索征集通道,明确信访件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访方式,并向社会公开。三是线索征集渠道下沉。鼓励县(区)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主动组织辖区内问题线索公开征集,确保清理整治全面覆盖。
(三)扎实推动核实整改。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对市、县两级通过公开征集、自查自纠和上级转办等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归口建立全市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表。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级开展线索核实整改,涉市级部门的问题线索,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核实,情况属实的限时整改。涉县级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县区组织核实整改。每月25日调度更新整改情况。三是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整改难度较大或久拖不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
(四)强化媒体监督。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工作全程向社会公开,邀请开封日报社、开封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建立线索共享、案例同查、典型共报、经验同推工作机制。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和核实整改情况,及时向媒体通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二、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任务落实。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为期半年,集中清理整治结束后,相关工作转为常态化机制。要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
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企业迁移登记手续,结合企业迁移、变更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持续简化企业迁移手续,破解企业迁移变更登记手续繁琐问题,实现企业迁移变更登记“一站式”办理。加强信息共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企业迁移变更便利化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保障企业自由迁移权利。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申请办理迁移登记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迁移的情形外,迁入地、迁出地登记机关不得限制、妨碍登记档案的迁移,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
(二)合并迁移变更事项。将企业迁移登记“迁入申请、迁出申请、档案移交、变更登记”4个环节整合为“迁入变更登记”1个环节。强化内部材料信息共享,将原本4个环节的申请表进行合并,原本需要重复收取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仅收取1份。保留各环节事项单独办理渠道,保障企业和群众自由选择具体事项单独办理或集成办理的权利。
(三)同步采集推送信息。加强企业迁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迁移申请后,同步采集社保、住房公积金、税务等联办部门相关信息,并推送至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信息,相关部门同步办理完成参保单位成建制划转、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税务信息推送等业务,实现全流程“一表填报、全程网办、无缝衔接”。
(四)大幅压缩办结时间。企业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迁移变更登记的,迁入地和迁出地登记机关应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迁入、迁出、电子档案流转、变更登记等工作。各联办部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信息后,及时同步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税务等业务。2025年底前将电子档案齐备的企业迁移全流程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五)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全市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强化企业档案数字化、电子化建设,将存续经营主体档案电子化率提升至95%以上。对正常经营的存量企业,除档案纸张严重老化不具备扫描条件或扫描可能造成档案毁损的情况外,做到应扫尽扫。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过程中发现电子档案缺卷的,及时进行扫录。对通过线下途径办理登记的,企业申请材料应当在审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扫录,并移交归档。
二、保障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任务落地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企业迁移工作,分别制定企业迁移登记相关办事指南和工作指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社保数据治理能力,确保2025年年底前打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堵点,畅通社保跨省区域交流合作,实现社保关系“归得顺、算得准、转得快”的目标,持续提升社保服务便捷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深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确保同类事项执行统一标准、采用统一编码,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及社保关系转移经办流程。2025年11月底前,遵照省厅目标实现重复缴费账户转入模式从“先转后清”向“转清同步”转变,推行“一站式”办结服务;整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模式,将原先“多人多岗分设办理”调整为“一人一岗集中办理”。推行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总对总”转移接续新模式,畅通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渠道,实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零跑直办”。2025年10月底前确保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总对总”转移整体接收率与办结率双达100%。确保“一人一档”工作能够尽快保质保量完成,精准发力,高效推进,加强参保数据治理,规范参保信息采集与管理,优化系统账户合并功能,实现参保信息“一人、多险种、一编号”管理。
(二)打通转移接续经办堵点。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严格落实联网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时限要求,实行“日办、周核、月清”工作制度,保障业务办理“零超期”。“线上+线下”双轨服务,畅通办理渠道。2025年9月底前,建立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定期调度机制,定期对存量业务量、审核进度、超期数量、办理时长等数据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畅通跨省转移通道,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提升跨省转入基金到账信息推送效率。建立核查台账,提高转出效率,统一人员参保信息基础数据项,加强政策互认、经办互联,有效维护群众社保权益。构建省际参保缴费、视同年限认定等问题的联动处理机制,减少跨省转移接续经办环节。
(三)开展社保服务跨省合作。落实“中部六省社保通”合作框架协议,加强社保经办协同和数据共享,优化区域内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基金定期结算机制。建立社保跨省服务专窗,在实现数据通联的基础上,相互提供办事咨询指引,推动部分低风险高频业务“跨省办理”、高风险业务“跨省受理”。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社保合作,与汕尾市建立社保服务点对点协同试点,梳理“跨省通办”高频业务事项清单,统一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制定“同事同标”的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
(四)提高数据共享应用能力。按照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据有序共享的总体要求,强化基础数据质量,运用多源比对、关联分析等手段推进数据协同治理,统一基础技术标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用;依托开封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公安、民政、税务、卫健、市场监管、社保、医保及司法部门等数据信息,明确数据调用类型、数量、频次及应用场景,提高数据共享应用能力,为市场主体、劳动力、人才跨地区流动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务支撑。
(五)提升社保卡业务全省通办和异地激活便捷性。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更新读写终端环境,综合梳理服务内容,优化通办与异地办卡激活流程,提升线下读写全省及异地社保卡的便利度,确保异地社保卡在全市范围内各人社服务窗口实现顺畅读卡、更改密码及相关业务办理,进一步打通群众跨区域办理社保卡业务的难点堵点。
二、保障措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各项任务,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表,明确各责任部门、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形成“市级统筹、县区联动、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攻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实行“一事一议”,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阳光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提升平台互联互通水平和交易便利化,实现2025年底前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市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常态化开展和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严格落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工作部署,紧跟目标,按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交易数据互联互通,全面保障交易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严格落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服务标准统一的总体要求,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信息发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全流程服务水平。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全力配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做好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顺利为各类主体提供统一的项目入场、信息发布、文件下载、文件递交等各类电子化交易服务。
(二)常态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实现省内评标资源共享。全面落实《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及时升级场所设施,依托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实现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机位的随机选取。2025年12月底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应急管理制度等规范,保障市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有序化开展。全力支持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国家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对接,推进调度系统与省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实现跨省域协作、专家共享。
(三)全面推动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实现一套CA投全国。紧跟全省招投标领域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工作节奏,推动交易系统对接3个以上数字证书应用程序和30个以上移动数字证书及印章,实现移动数字证书兼容互认功能并融入全国互认网络,全面实现全省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支持全国各地经营主体通过移动扫码方式跨区域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四)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完善评标定标机制。全面落实《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开封实际,加快修订《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进一步完善评标定标机制,厘清评标专家和招标人职责,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评标系统的应用,开展分散评标、“暗标”评审,减少人为干预,持续提高评标、定标公正性,破解公平效率难题。
二、保障措施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任务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和跟踪监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主动借鉴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加快推进我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现到2025年年底,全市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9个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检查检验项目互认,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30项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积极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9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指导医联体各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结合实际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办医院积极参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持续完善市级医检互认平台功能,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政策。
(二)全面提升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效。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4〕36号)关于“各医疗机构门急诊和住院部医师在接诊时主动询问患者是否携带外院或本院近期既有检查检验结果,对符合互认要求的,应予以互认;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与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医疗机构在门诊部、住院部和医生诊室等适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榜动态公示现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名单,设置医疗机构内部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规定,尽可能减少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或本院多次就医时不必要的重复医学检查检验。
(三)切实加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监督。根据《河南“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豫卫医〔2024〕32号)关于“年终将各有关医疗机构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情况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大型医院巡查等挂钩”的要求,制定完善我市检查检验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并规范开展有关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质控,持续推动提高市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和互认率。
二、保障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任务落实,会同市医保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得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由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DRG支付标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推动医联体内率先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物流降本增效攻坚工作方案
为促进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加快打造物流产业发展高地和物流成本洼地,力争物流对服务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实现2025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显著增强我市对河南省积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打造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支点的战略支撑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完善物流枢纽设施网络。积极参与省级区域物流枢纽评估调整,加快推进开封市国际陆港物流园、兰考县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完善重大物流节点和城乡配送网点建设。实施“快递进村”提升行动,打造“一站式”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3个以上,新增客货邮融合线路7条以上。
(二)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推进公水联运和铁水联运,建设便捷水运出台通道,推动运粮河一贾鲁河联通工程及运粮河港、尉氏港建设。加快建设开封国际陆港铁路专用线,建设“港口—铁路”无缝转运场站。持续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多式联运,形成一批“一单制”创新应用典型案例。
(三)做强做优专业物流。积极发展保税物流,深化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广“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持之以恒提高出口跨境商品通关速度,不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杞县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兰考县申请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力争冷库库容超过150万立方米。
(四)提升智能化绿色化标准化水平。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物流行业相关标准制修订,开展物流行业标准化试点。加强物流领域关键技术装备、智慧物流等研究。推动全市物流仓储设施设备更新,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推动全市物流营运车大规模设备更新,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城市建成区物流配送、邮政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二、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要对物流降本增效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促、跟踪监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工作方案
为强化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更好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现2025年全年累计放款超150亿元、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强化平台建设统筹力度。强化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本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功能,依法归集本市各类信用信息,持续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开封市金融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开封市唯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开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是本市支撑融资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各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领域其他信用信息服务不受此限制。
(二)优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本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并适时对清单进行更新,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各类资质信息、科技研发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司法信息、社会保险信息、涉农类信息等。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总量突破4.8亿条,不断提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归集维度和共享深度,增强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支撑能力。
(三)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扩大信用信息查询范围,完善信用报告查询机制,提高信用报告质量。通过联合建模、“数据不出域”、构建“数据安全屋”等方式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提升金融授信联合建模水平,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四)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加强信息授权规范管理,强化数据共享、使用、传输、存储的安全性保障,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信息共享安全。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违法传播、泄露、出售有关信用信息,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二、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人行开封分行、开封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加强工作配合,定期分析破解和推动解决平台功能提升和数据归集等方面的问题。聚焦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贷款规模、入驻中小微企业覆盖率、获贷中小微企业占比等关键性指标,加大工作调度和督导力度。人行开封分行、开封金融监管分局负责推动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开发线上信用融资产品。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融资信用服务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市场知晓率、使用率。
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分析研判产业活动单位按活动发生地统计对我市的影响,研究提出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修订建议,探索辖区内跨市、跨县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纳统建议,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梳理名录信息。梳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信息,加强符合条件的跨区域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在地统计报批,组织达规未纳统的法人单位和符合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依规纳统。2025年8月底完成名录的梳理。
(二)开展改革测算。充分利用省统计局在五经普资料开发应用平台定制的测算表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分别采用“法人在地”原则和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原则对辖区内相关行业的单位数、营业收入、从业人数、资产总计等指标开展测算和分析比对。2025年7月底前完成数据的试算工作,8月底前完成汇总数据的分析研判工作。
(三)开展调查调研。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重点选取建筑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7月底前完成产业活动单位纳统条件问卷调研。实地调研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工作现状,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存在的困难问题,了解经营主体及基层统计机构的统计改革诉求。2025年8月底前完成调研总结。
(四)形成建议报告。根据试算结果和调研情况,分析研判产业活动单位占当地经济的比重和按活动发生地统计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经营主体的界定和辨识方法,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的起报标准、报表内容和报表频率及跨区域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纳统等工作,提出相关建议。2025年11月底前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测算结果。
二、保障措施
市统计局负责统筹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算任务。针对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经验总结和意见归集。严格执行河南省统计局试算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应的原则、口径、范围开展数据测算,保证测算结果真实准确、一致可比。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
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推动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以“一业一查”模式开展,最大限度降低入企行政检查频次,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编制“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市司法局要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有关部门梳理编制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基于共同监管对象,以省级“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我市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市有关部门梳理编制全市统一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于2025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管对象名录库与检查人员名录库
1.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并动态更新调整,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2.检查人员名录库:市级有关部门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本层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提升专业性。
(三)规范实施“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
1.规范操作:严格落实“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明确检查标准、程序和方法。
2.计划制定:2025年底,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结合上级要求、本地实际及行业突出问题,统筹制定全市“一业一查”年度联合抽查计划。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与信用监管融合
1.后续监管衔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信用风险分类应用: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深度融入“一业一查”。对信用好、风险低的经营主体,降低抽查比例频次,探索触发式监管;对信用差、风险高的,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二、保障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任务落实,强化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市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牵头“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建立规范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联合监管能力。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进展成效,提高经营主体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质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效整治当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机械执法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监督,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制定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落实《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依托省司法厅的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系统,及时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的梳理工作,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从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设置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并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法律依据、执法主体等内容,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涉企行政检查数据同源、统一管理、动态更新。
(二)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对裁量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没有裁量基准的,适用裁量通则的相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合理、适当作出处理决定。加大宣贯培训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案例指导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化、标准化。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严禁“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滥用职权、有案不查、避重就轻、该罚不罚”“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粗暴执法”“参与妨碍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强制或暗示推销、指定产品或服务、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
(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落实“数字+执法”工作要求,全面应用河南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系统,规范执法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实现执法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存储、共享、留痕和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和信息化水平,确保执法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加强执法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规律,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执法提供依据。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裁量统一、过罚相当。发布服务型执法优秀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服务型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保障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任务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攻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密结合,不断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发现和宣传行政执法表现突出个人,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工作方案
为打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痛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公平竞争,优化政务服务、规范行政执法、扩大对外开放,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具体举措
(一)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公平竞争审查“三三三”工作法,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推动经营主体开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实现“即来即办”。提升项目建设便利化水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深化区域综合评估,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强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
(二)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化政府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集中整治涉企“四乱”。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市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行“扫码入企”,加强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赋码应用,2025年底前,新增赋码企业5000家以上。加强企业权益保护,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对于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实行“存疑受理、容缺受理”。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提供伴随式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行动,拓展知识产权服务范围。
(三)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33个重点事项改革任务落地实施。围绕政务服务高频事项,2025年新增“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事项10件。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动态更新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惠企政策探索推行免申即享。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豫可办”。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2025年,新增远程办理事项10项。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证照证明清单”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实现依单办理、照单办证。2025年,力争实现“无证明”事项全覆盖。
(四)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环境。提升跨境贸易服务便利度。深入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提前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优化通关作业流程。丰富完善“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推进“单一窗口功能”向“通关+物流”方面拓展。积极培育AEO企业,推行“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降低合规成本。提升城市国际化发展能级。高标准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2.0版和联动创新区,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带”新模式。深化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全流程在线企业开办,设置专区为外商投资者提供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等服务。
二、保障措施
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责任单位,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任务落实,对于实施条件成熟的改革举措抓紧全面推开。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举措和新成效,以经营主体满意度检验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