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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2019年第26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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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6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19年6月30日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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