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开封市发改委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调节经济运行;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省管,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承担组织编制全市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并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产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及稽查的责任,依法开展对全市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开封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重大项目稽察监管的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对重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对重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价;研究提出改善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建议;跟踪分析重点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主要职责:
负责我市在郑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流动党员管理,郑汴一体化联络服务工作。
(四)开封市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责:
开展价格认证、价格认定、涉案资产评估认定、涉纪价格认定和涉税价格认定工作。
(五)开封市价格监测中心主要职责:
1、建立开封市价格监测制度。
负责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数据采集,建立并完善的全市价格监测网络。
根据政府需要进行指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等非定点监测工作等。
负责指导、督导、巡视各县区价格监测业务工作。
2、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分析预警工作。
实施国家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调查、分析、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维护市场价格总水平稳定。
跟踪反馈国家、省、市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价格管理部门提供价格调控政策建议。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政确认公布。
3、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能。
(六)开封市能源建设与节能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监督监察,依法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状况进行检查。
2、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各企业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油气长输管道的监管工作。
(七)开封市信用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建设、运营和维护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的征集、交换、发布和使用管理;建设、运营个人信用积分;归集、管理和公示全市信用“红黑名单”;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共享服务等。
二、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市发展改革委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 22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城市发展科、基础设施发展科、能源规划和建设管理科、工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人事科、评估督导科、行政审批科。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开封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开封市价格认证中心。全供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开封市价格监测中心、开封市能源建设与节能中心和开封市信用信息中心、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开封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2、 开封市信用信息中心
3、 开封市价格认证中心
4、 开封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
5、 开封市能源建设与节能中心
6、 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
第二部分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计3130.92万元,支出总计3130.9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8.92万元,增加23.65%。主要原因:新增加两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开封市信用信息中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合计313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0.9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3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支出合计313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35万元,占61.14%;项目支出1216.57万元,占13.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80.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5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248.92万元,增加9.83%,主要原因:新增加两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开封市信用信息中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加350万元,增长100%,其中:运转类经费150万元,特定目标类经费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8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3.44万元,占7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74万元,占14.37%;卫生健康支出108.26万元,占3.89%住房保障(类)支出89.48万元,占3.2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金额为350万元,其中:运转类经费150万元,特定目标类经费2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1.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加两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开封市信用信息中心。
(三)公务接待费2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加两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开封市信用信息中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各项内容如金额为0,仍需进行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35.6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主要是: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等;我委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