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我委拟对中海储能电力设备制造(兰考县)有限责任公司铁铬液流储能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评估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海储能电力设备制造(兰考县)有限责任公司铁铬液流储能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二、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省、市节能审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中海储能电力设备制造(兰考县)有限责任公司铁铬液流储能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三、评审时间: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评审时间,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参与,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
四、最高限价:贰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五、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备本项目所属专业甲级资信等级证书或甲级综合资信等级证书。
(四)项目评审根据本项目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优先从《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中选择。
(五)近3年承担所申请专业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和咨询评估任务合计不少于5项。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
(二)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
1.书面申请。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隶属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4.报价单。
5.相关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已完成项目的评估报告及项目的批复文件,或节能报告及批复文件。
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8.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1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八、有关事项
(一)2025年8月7日18: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报送(或邮寄)至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开封市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1358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二)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响应供应商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若在响应截止时,提交响应文件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将依法终止,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并在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发布终止公告及后续采购安排。
(三)对照本公告第五条“资格要求”及第七条“提交资料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全部满足则通过资格审查,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四)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要求、实质性条款及提交资料完整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贰万元,精确到百元)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开封市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1358房间。
联系人:焦志强
联系电话:0371-22666967 18236501080
2025年8月1日